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评估工作要求,我校需在专家入校三个月后提交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学校已整理出专家组反馈意见,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整改方案要结合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到有的放矢,针对性强。 二、整改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要突出具体落实举措及时间节点,避免口号性、空泛话的表述。 三、学院、教学部(中心)均应提交整改方案;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我校自评报告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如无相关内容,可不提交。 四、整改方案应在单位内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9日前上报学校。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办公大楼329室),电子版发送至:gjyj@scau.edu.cn。 附件:具体附件详见OA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曹广祥、王欢,电话:85280052、3863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