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丁颖礼堂(以下简称“礼堂”)是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及开展师生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礼堂的使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礼堂可容纳1429人就坐,一楼座位772个,二楼座位390个,三楼座位267个。 第三条 礼堂的管理由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校长办公室负责场地使用审批和监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及其它舞美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后勤处负责卫生保洁、修缮等物业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场内安保及场外交通疏导工作。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四条 参加人数在600人以上,并符合以下用途的可申请使用礼堂: (一)以学校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 (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政界要人、企业精英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来校开展的交流、演讲、报告等; (三)学校组织开展的大型文艺演出、教育影片放映等师生文化素质教育活动; (四)学校举办的重要典礼、仪式及规模大、参与人数多的各类教育活动; (五)学校交办的其他重要会议或活动。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使用单位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会议场所申请》,对活动的主办单位、内容、规模及会场需求作出说明。 第六条 使用事项为文艺演出的,应提交《活动策划书》至校长办公室。礼堂原则上只安排正式活动使用,如确需进行彩排,可与场地管理部门协商后彩排一次。 第七条 礼堂的使用按照轻重缓急、预约次序等原则统一安排,如遇到借用时间冲突,由校长办公室协调处理。 第八条 礼堂预约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向管理部门作出说明。无正当理由更改申请达两次以上的单位,该学年度不再受理申请。 第四章使用要求 第九条 各类会议、活动等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条 礼堂布置及会务工作等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严禁在礼堂内外张贴、悬挂会标和海报等宣传品。严禁使用双面胶、透明胶等带胶粘贴工具在墙体、桌椅、地面、楼梯扶手、门窗、幕布及舞台设施上张贴物品。严禁在礼堂内外固定铁钉、铁丝、悬挂绳索等破坏礼堂设施的使用行为。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按规定使用礼堂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维修或赔偿;灯光、音响、幕布等设备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专人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严禁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对会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保障活动形式和参与人数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四条 参会人员须遵守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严禁在礼堂内进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乱涂乱画;严禁倚靠礼堂二楼及三楼栏杆拍照;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使用明火、放礼炮;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场。 第十五条 礼堂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须及时还原所有设施和清理会场,由物业管理人员验收。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丁颖礼堂申请流程(办事指南): 网办大厅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