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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场考察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7-09-29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华南农办〔201741号)、《华南农业大学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工作计划》(华南农办〔201742号)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表》(华南农教〔201751号)工作安排,为尽快落实并做好评估专家进校考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集中考察

(一)图书馆、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学院创客空间作为专家进校集中考察点,请相关单位尽快制订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包括:考察路线与考察点时间安排、讲解内容、讲解员和专家拟提问题的解答、陪同考察人员等,每个考察点工作方案按2530分钟进行设计。

(二)校内集中考察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013日前提交至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办”)。

(三)教务处、审核评估办拟于近期到专家集中考察单位现场检查迎评准备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内考察

(一)农事训练中心、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和思创园作为校内考察点,请参照集中考察单位的具体要求做好工作方案,方案按1小时进行设计,增城教学科研基地考察工作方案可按2个小时进行设计,并可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适当的压缩或延长。

(二)考察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013日前提交至审核评估办。

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考察

(一)请各学院推荐1个建设完善的校外本科实践教学基地作为专家考察推荐点,车程单程控制在1.5小时内;同时请各学院参照集中考察单位的具体要求做好工作方案,方案按1个小时进行设计,并可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适当的压缩或延长。

(二)各学院推荐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名单和考察工作方案请分别于930日和1013日前提交至审核评估办。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提供的考察点讲解词需重点围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二)为方便联系和落实有关工作,请上述各类考察单位确定1名专项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于930日前报送至审核评估办(办公地点:办公大楼532室)。

(三)工作方案、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名称等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学校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附件: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校长办公室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7929



(联系人:孟成民,电  话:8757655285280065E-mail64119560@qq.com



附件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时间节点

二级单位

报送材料

内容要求

报送形式

2017.9.30

图书馆、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农事训练中心、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学院

专项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

包括: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电子版

2017.9.30

各学院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名单

包括:校外实践基地名称、类别、地点、车程等

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2017.10.13

图书馆、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专家集中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包括:考察路线与考察点时间安排、讲解内容、讲解员和专家拟提问题的解答、陪同考察人员等

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农事训练中心、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学生工作部(处)

校内考察点考察工作方案

各学院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考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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