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六)3个公休日调整至10月5日(星期一)、6日(星期二)、7日(星期三)。 三、10月10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课(上星期三的课程)。 四、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五、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