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4月11日发出通知(穗府办〔2003〕11号),决定从2003年4月21日(星期一)起,广州地区公文交换站公文交换时间调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9:30。因此,从2003年4月21日起,我校各单位需要当天交换的公文请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10前送达校长办公室秘书科,以便及时送出。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4月11日发出通知(穗府办〔2003〕11号),决定从2003年4月21日(星期一)起,广州地区公文交换站公文交换时间调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9:30。因此,从2003年4月21日起,我校各单位需要当天交换的公文请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10前送达校长办公室秘书科,以便及时送出。